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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井市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9-2030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7-11 14:25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井市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9-203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局室,市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井市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9-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井市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9-2030年)

 

  为进一步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以下目标: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人群贫血率得到有效控制。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低于12%,孕妇贫血率低于15%,老年人群贫血率低于10%,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低于10%。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距;减缓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人均每日烹调油摄入量控制在30克以内。

  ——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到2030年,实现以下目标: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5%。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均控制在10%以下。

  ——城乡学生身高差别进一步缩小,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进一步提高。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人均每日烹调油摄入量继续控制在30克以内。

  ——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较现有水平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二、完善实施策略

  (一)完善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

  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推进实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婴儿配方食品等国家标准。建立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加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加强营养人才培养。强化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满足社会对不同层次营养人才的需求。推进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和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训。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社会急需营养人才的培养,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的供餐单位应配备营养师,推动有条件的集中供餐单位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加强医教协同,加强对医学生营养相关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养,加强有针对性的继续医学教育,着力培养营养实用型人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1.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具有我市代表性的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品消费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2.加强食物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收集分析食品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及有害因素监测数据。加强对食品中农兽药、重金属、有机污染物、违法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风险监测。(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

  3.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重点关注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碘营养摄入,完善我市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库。根据监测结果制定补碘措施,实现精准补碘。(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1.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提升优质农产品营养水平,将“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建立协调机制,帮助乡村优质、安全、营养的农产品走出去。实施“放心肉”和“健康米”工程,深入推进人参产业振兴工程,提高果木菌疏、蛙鹿禽鱼精深加工水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发利用我市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满足市场对绿色安全食品的需求。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规范食品包装营养成分标识,引导食品健康消费;制定在食盐包装上印制摄盐量指导信息、在食物包装上印制食物能量分级标识和添加蔗糖量及食用指导信息等相关规定,为消费者选择食物提供参考。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制定并出台餐饮业烹饪菜肴油烟用量规范,逐步降低菜肴中的盐、油含量;组织开展健康餐厅示范建设,合理选择减少烹调用盐用油、有利于健康的烹调方法,指导餐饮单位标识菜品的营养成分,开展减油、减盐行动,鼓励餐饮单位研发低盐、底油菜品;推广上级开发的学生营养餐配餐软件,引导师生科学选餐,使营养配餐更科学、方便。(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配合国家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以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及功能型产品为重点,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优先研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用量及其与健康的相关性,重点关注大众消费量较多的快速方便食品,并适时出台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控制措施,积极研发低盐、低脂、低糖食品。提出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路径,集成降低营养损耗和避免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技术体系。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等的影响,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1.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引导养成符合我市饮食特点的食养习惯。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市居民健康需求的食养制度体系。(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进产业、配方标准化,推进产品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1.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建立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推动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协同共享环境、农业、食品药品、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建设跨行业集成、跨地域共享、跨业务应用的基础数据平台。建立营养健康数据标准体系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信息安全能力。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带动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促进互联网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智慧健康产业。利用“生生不息海兰江”微信公众号做好吃动平衡等营养知识大众普及工作,针对各类人群设计健康课程、指导等内容,高频次、多形式地推送营养健康知识。发展汇集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前沿技术、物联网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开发与推广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如居民平衡膳食指导手机APP、餐饮业营养点餐评价软件、学生及集体食堂餐饮营养配餐软件移动应用等,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探索营养干预新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1.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结合本地食物资源和饮食习惯,结合传统食养理念,充分利用医学、食物、营养等相关专业机构的优势,动员并支持有关学术团体组织专家编写适合不同人群的居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由专业机构向社会发布,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食品安全等科普知识,使科普工作更好落地。创新科普信息的表达形式,拓展传播渠道,构建多渠道立体宣传网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公益宣传力度。利用街道大屏幕(LED屏)、楼宇广告、社区电子屏等免费进行科普公益宣传。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能力建设,定期举办营养健康科普知识培训或指导,不断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为契机,以营养健康、食品安全等为主题,在全州范围内大力开展形式新颖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带动营养宣教活动常态化。推动将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考核指标。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如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小屋等。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及时指导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为公众解疑释惑。(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主要行动

  (一)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1.加强孕妇营养膳食指导服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免费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2.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扩大孕妇免费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覆盖范围,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3.逐步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研究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研究制定并实施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策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4.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提高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1.指导学生营养就餐。推动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推广应用《学生餐营养指南》。鼓励学校自建食堂,提供集体供餐。制定并实施集体供餐单位食品安全和营养操作规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推动中小学加强营养健康教育。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健康教育课程设计,将“营养与健康”核心信息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大纲,充实完善健康饮食等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内容,开展各种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养成合理膳食行为习惯。(市教育局负责)

  (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1.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建立健全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开展营养健康状况评价。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并形成区域示范,逐步覆盖我市80%以上老年人群,基本掌握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2.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推进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生的营养培训,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出台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临床营养行动。

  1.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进一步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功能区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2.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3.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制定完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指南。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4.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进一步研究完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细化产品分类,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和生产。建立统一的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逐步完善治疗膳食的配方。加强医护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减盐、减油、减糖行动。

  以餐饮从业人员、中小学生、家庭主厨等为重点人群,以食堂、餐厅、学校、社区、超市为重点干预场所,营造我市减盐、减油、减糖支持性环境。引导餐饮行业、集体食堂积极采取控制食盐、烹调油以及添加糖使用量的措施,促进标准化控盐、控油用具的生产和推广。鼓励餐饮企业研发低盐、低油菜品。开展“少用油盐,味儿更鲜”减油、减盐专项行动。组织学校开展“少吃盐,身体健”“选择低能量食品,保持健康体重”“聪明识别添加糖”等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减盐控油在厨房,美味家庭促健康”等健康活动,广泛宣传油盐摄入过多的危害及摄入量标准,普及低盐少油膳食与慢性病防治知识,增强居民低盐少油饮食意识及选择低盐少油食品的能力,掌握低盐少油烹饪技巧。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性盐摄入。面向公众大力普及添加糖与龋齿、超重和肥胖等相关疾病防控知识,促进居民养成低添加糖膳食习惯。设计推广减盐控油宣传工具、宣传材料,并提供技术指导。增加市场低油、低盐食品的供给。(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吃动平衡行动。

  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营养科普活动,向广大居民宣传饮食及运动防治非传染性慢性病的健康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活动。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居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推进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降低运动损伤风险。提升运动营养食品技术研发能力,推动产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体医融合发展。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研究建立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构建体医融合模式,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相结合。积极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在辖区旅游景区、郊野公园、公共绿地、小区健身场所、运动场所的建设中融入健康生活方式的内容。(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实施。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组织保障,细化工作措施,将国民营养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确保取得实效。从2019年起,营养实施计划主要行动各单位要编写职责范围内主要行动的年度工作报告,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局。

  (二)保障经费投入。政府要加大对国民营养实施计划工作投入力度,要依据具体的实施项目安排必要的经费支持。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实施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

  (四)开展督导评估。成立由相关单位组成的国民营养实施计划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联合开展督查和效果评价,2020年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2030年组织计划实施的终期评估。各相关单位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计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将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龙井市国民营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龙井市国民营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民营养实施工作,成立龙井市国民营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各方面作用,共建共享;坚持科学发展,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创新融合;坚持补强短板,突出食品安全基础上的营养,提升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坚持服务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公众获得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文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成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成勋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朴 敏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金 哲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日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永男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 君  市财政局主任科员

      廉政彪  市就业服务局局长

      蔡宗范  市水利局副局长

      方 俊  市文广旅局副局长

      王延民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元东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 楠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孙凯艳  市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局,负责日常事务。

  主任:金成勋(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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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链接:《龙井市国民营养计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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