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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8-05 10:14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9〕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局室: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19〕2号)和《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9〕2号)精神,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三区”)保护利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到2021年基本完成30.21万亩建设任务,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6.21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9万亩,大豆生产保护区15万亩。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的生产现代化格局,全市粮食安全基础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稳定提高,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编制实施《龙井市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州级等三级“特优区”创建活动。到2022年,围绕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林特产品五大类,力争创建省级“特优区”2个,打造国内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增强绿色优质中高端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划定建设任务。全面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建设完成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30.21万亩任务面积,探索发展林下种养殖等立体生态模式,建设人参、食用菌、中药材等标准化种植基地和延边黄牛等特色养殖基地,打造山区生态特色食品生产核心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记载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做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要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严格控制未利用土地开垦,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农田相关的基础设施,增强耕地的持续稳产增产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一建设标准,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切实做好工程后期管护。(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优先将黑土区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落实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等技术,实施耕地质量监测和等级评价,落实经营者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因地制宜实施深松,实现用地和养地相结合,保护耕地质量不下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五)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大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发展节水农业,加快现有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现代化建设,加大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力争到2022年,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分别达到0.3万亩和2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六)加强资源用途管控。强化耕地、草原、渔业水域、湿地等资源用途管控,严控滥垦滥占草原等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资源环境的破坏。责任单位要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推进资源保护和严重污染地区治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推进人参种植业结构调整,由伐林栽参向林下参、非林地栽参等多种模式转变。加快“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和原料基地创建工作,推进以人参产业基地为主的人参产业集群发展。到2022年,全市人参栽培面积达到60公顷以上,“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经营主体达到2户,原料基地达到5个。积极探索食用菌产业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途径,加快食用菌产业规模化、标准化进程,实施品牌化、精品化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到2022年,食用菌生产规模达到750万袋,产值2700万元。积极扶持藜麦、芍药、大田草莓、蒲公英、中药材等新型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八)培育农产品品牌。建立品牌目录管理制度,培育、推介延边特色品牌,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开展宣传推介,提高市场竞争力。到2022年,重点培育4个以上区域公用品牌、6个以上企业品牌、20个以上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突出农产品源头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紧急处置机制。到2022年,“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总量达到34个,认证农产品产量占总量比重达到30%,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99%。(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推进全程农业机械化。重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现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秸秆覆盖还田、深松等保护性耕作和先进实用技术。到2022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2%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一)推进数字农业建设。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健全完善“益农信息社”服务职能,普遍建立农村社区网上服务站点。到2022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出一个合格的农村信息员,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覆盖。加快建设“准确、及时、快捷、有效”的气象为农服务现代化体系,到2022年,“三区”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实现全覆盖,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

  (十二)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手机信息服务宣传力度,鼓励农民使用农家肥、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合肥。引导农户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加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到2022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2%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三)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改造粪污处理设施,集成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到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四)加强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积极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建立废旧地膜储运模式,完善相应的收储运网络体系,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到2022年,全市各类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力争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环保局)

  (十五)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落实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补贴政策,逐步形成稳定的新型农业投入机制。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敞开普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提高农机化水平。落实国家生产者补贴政策,推动玉米、大豆收储制度改革。落实国家水稻补贴政策,深化水稻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大“三区”建设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加大信贷支持。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支持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树立保护“三区”的责任意识,按照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本区域内“三区”保护目标全面落实。市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关注了解“三区”保护重要意义,推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和建设保护“三区”。及时总结、交流、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和好政策,促进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三区”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三区”保护体制机制。层层分解保护任务,完善监管制度,落实保护责任,推动“三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各驻龙中省州直单位。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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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链接:《龙井市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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