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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暖气报停业务的无奈与辛酸2
  • 留言时间: 2020-09-11
留言标题:暖气报停业务的无奈与辛酸2
留言内容:

尊敬的政府领导,您好

 

首先感谢当地政府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之前邮件的回复,辛苦了~

 

遗憾的是,得到的回复未能解决本人的实际问题

 

首先,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盛泰热力的受贿问题,而是现在施行的《龙井市供热报停暂行规定》变成了热力公司肆意妄为的温床,作为应当享受服务的老百姓,反而变成了冤大头,处处迎合着热力公司的各种要求。

 

确实,报停给享受供热的用户是不公平,但是报停人不也根据供热条例交了30%的供热费不是么?如果上下左右邻居同意报停并签字的话,正常理解是不是可以不交30%的供暖费?再说了比如我家住二楼,有些住户怎么都联系不上,就算联系上了也有不给签字,就算同意签字也是万分不情愿(换立场想,谁愿意自己家的暖气温度散出去?),这一顿操作下来不仅激化了邻里间的矛盾,而且也不符合习主席提倡的建设和谐社会的纲领。

 

个人觉得,真正的制度和规定应该是因地制宜,因人定策,延边州这么多外出打工的人,就算房屋空置率再怎么大,也应该保障报停业务顺利顺畅的办理,毕竟都是通过朋友或亲戚代为办理,这样折腾的话,谁还愿意帮忙?最后没及时办理报停,热力公司就会判定为恶意拖欠,最后想供暖时只得交滞纳金......受委屈的最终还是百姓。

 

在之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给本人的回复中提到了《物权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说实话这两个法制法规都是保护权利人的权益,受热住户的权益,由报停住户的30%暖气费进行了补偿,那报停住户的权利该如何保护?作为享受服务的权利人,老百姓有自主权益,有权享受需要供暖时供暖,不需要时可以报停的服务。

 

至此,再次恳求当地政府对报停业务进行改善,能够让代办人顺利简便(特别是从外地过来帮忙办理的代办人,不可能来往多次)的进行报停业务,使在外地务工的龙井人少操些心。

 

以上,感谢!

留言时间:2020年9月11日14:30


回复内容:

您好,诉求人。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认真听取,首先我们非常理解您的难处,其次一个条例的修改和编制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申请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修改和编制,我们会按照您的想法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如申请审查通过后我们会按照人性化的管理模式制定新的供热报停管理办法。

答复单位: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0年9月16日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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