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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暖气报停业务的无奈与辛酸
  • 留言时间: 2020-09-01
留言标题:暖气报停业务的无奈与辛酸
留言内容:

权市长,您好~

百忙之中,打扰了,感谢您一直以来为龙井市默默地付出~

本人此次来叨扰,实数无奈,还望谅解。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父母在金地万象城小区买了个房子,因在韩国打工,长期不居住,所以到了冬天要办理报停业务,而在办理途中发生了如下问题。

供热业体盛泰热力公司要求报停住户必须要拿到上下左右邻居的签字,否则不予办理。

而委托亲戚(本人在青岛工作,现无法脱身去办理)多次往返结果,邻居们一直不在,敲门无人应答,觉得太过麻烦的亲戚不愿再帮忙办理... (╥﹏╥)

本人提别无奈的是

1. 此要求合理么?按网上查询结果,此类条款像霸王条款,不符合消费者权益。

2. 3年前的冬天,父母在冬天居住时(当时已支付供暖费),也未曾受到任何邻居签字的要求。

3. 委托的亲戚听小区的其他办理报停的人说,偷摸给办理报停人员一些贿赂就可以办理,一般来说就是塞一百元钱(说去年报停也要求签字,后来委托的亲戚就是靠贿赂才报停成功)。

4. 为什么作为享受服务的老百姓反过来要对提供服务的热力集团阿谀奉承?这未免也太瞧不起老百姓了。

本人措辞可能有些激进,但正是因为报停中间的种种愤恨,才会如此,还请理解。

在此,恳请市领导给予解决,能让老百姓正常顺利的处理报停业务。

以上,感谢您耐心的阅读

    顺祝龙井市领导们一切顺利~!

留言时间:2020年91 11:04




回复内容:

您好,诉求人,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经我局管理部门认真核实后,现做如下答复:

一、龙井市供热报停按照《龙井市供热报停暂行规定》报停用户如一层、把山墙和顶层居民如第二年邻居提出报停后影响其供热,用热用户要求报停用户同意后办理报停手续。因该用户邻居向供热企业提出该用户报停导致室内温度较低,应征得邻居同意后供热企业方可办理报停手续。

二、供热行业具有特殊性,因供热属于热传导,居民报停后会影响四周邻居间的供热质量,根据供热的这种特殊性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报停用户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介于这种情况为保护供热用户的合法权益和报停用户的合法权益,企业要求报停用户与供热用户双方签字同意后办理报停手续。

三、关于您提出的贿赂工作人员情况,我们已经责令盛泰热力公司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立即处理绝不姑息。

 

答复单位: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0年9月4日  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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