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龙井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18-12-21 14:39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龙井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政函〔2018221

 

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工作实际,遵循“依法审批、统一规范、创新务实、便民高效”的原则,制定出台《龙井市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实施方案》,通过厘清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全程在线监测,实现全流程再造。编制《龙井市投资项目审批办事指南》,对企业投资核准类的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减少到5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执行即来即办制度。年初以来,累计完成项目审批47个,其中,审批项目22个,备案项目25个。二是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年初以来,对全市行政权力清单进行2次调整,承接72项(扩权强县52项,州级下放20项),取消8项,下放7项,新增46项。调整后,我市保留行政权力2483项,其中,行政许可368项,行政确认63项,行政给付21项,行政处罚1757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检查32项,行政监督39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强制65项,其他行政权力111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26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全市154项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建议取消事项20项、应当取消而暂时保留事项20项、保留事项114项。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5位律师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全市各类重大决策、突发事件、行政民事纠纷、重要规范性文件审查以及各类经济纠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年初以来,法律顾问团参与应诉5次、胜诉率100%,审查合同和相关涉诉法律文书95件,从源头上规避、减少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行政问责等制度。积极引入公众评价机制,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决策成效的基本标准,加强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年初以来,未发生因违法决策引发重大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未出现因违法决策被追责事项。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监管。严把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和执法证件清理“出口”两道关口,不断加大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力度。年初以来,组织全市126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及资格考试,收回不符合要求的执法证,保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延州政明电〔2018〕5号)要求,7月份,市政府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国土、林业、卫计、水利等部门,对发现问题当面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改正,并对2017年的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三是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年初以来,共梳理市本级抽查事项清单22项、子项414项,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全市参与“双随机”部门28个、执法人员434人,涉及检查项目共计17项、子项368项。全市各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报抽查计划70份,制定部门内抽查任务61个,跨部门抽查任务19个,分段式抽查任务9个;已完成部门内抽查任务60个、跨部门抽查任务16个、分段式任务9个;共抽取1225户,已完成检查结果录入1217户,匹配抽查人员256名。市监部门依法将抽查中查找不到的3户个体工商户、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9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把握关键环节,加强督办检查,按时高质量完成13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办复率达到100%。全市各行政机关依法按时提交行政诉讼答辩状和证据、出庭应诉,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未发生违法收集证据等问题。市长公开电话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年初以来,共受理上级单位及群众来信来电714件,办结率为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建立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法律顾问咨询等一系列制度,不断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年初以来,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起,已办结4起。二是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严格执行《龙井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暂行)》,通过行政应诉,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加强基层阵地建设。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全市共有14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规范化调委会16个。年初以来,调解纠纷1065件,成功调解1062件,调解成功率为99%。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年初以来,组织集中培训1次,考试1次。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总体规划,做到法制教育、理论教育、业务教育同规划、同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各项法治活动全过程。

  八、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委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多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抢抓工作机遇,积极破除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各种观念性、体制性障碍。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调度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落实《龙井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主体、报告内容、报告时限和形式。三是加强考核评价。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按照《龙井市法治政府及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对各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精细化考核。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法制工作力量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仍显得比较薄弱,不同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不平衡;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等。

  2019年,我市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高标准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龙井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1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印发


政府服务 字体-缩小 字体-复原 字体-放大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