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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亮检察“利剑” 提升群众安全感
  • 发布时间:2020-12-28 15:38 来源:龙井市人民检察院

  

 

主动出击、精准打击,向黑恶势力发起了凌厉攻势,3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有效履职,担当作为,着力在案件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清源等方面下功夫,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3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党委要求、人民群众期盼与检察职能发挥充分结合起来,找准定位、科学谋划,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期间,该院积极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并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深入三个包保村屯,通过出动宣传车、设立举报箱、张贴动漫宣传画等方式发放宣传海报400余份,告村民一封信500余份,让扫黑除恶工作走进群众心里。

自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以来,市人民检察院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其中,加大线索摸排纵深度。重点加强了近5年来信访、刑事案件的梳理排查力度,加强对监狱服刑人员等特殊对象和他们检举揭发的线索深挖工作,分别对近5年来办理的1000余件案件进行了排查。规范线索移送机制,按照市扫黑办关于线索集中管理的要求,先后向市扫黑办移送涉嫌黑恶犯罪线索19件,及时跟进线索核查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2019年,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涉及恶势力案件14人,通过排查梳理,对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新出台四个指导意见,经上级检察机关和市扫黑办审批,已于2019年年底,对该案作出摘帽处理,市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有罪判决;坚持深挖彻查,确保伞网清除。市人民检察院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进一步深挖彻查,严格审查可能的保护伞线索。截至目前,已办结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11人,已经作出有罪判决,未涉及涉黑涉恶财产处置。

此外,市人民检察院还坚持打击治理并举,结合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行业乱象及社会治理难题。期间,把专项斗争与基层组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场乱象治理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治理基础。深入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联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办案发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监管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堵塞监管漏洞、补强薄弱环节。3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专项斗争中针对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已制发检察建议16份,收到相关部门回复16份;增强检察建议刚性,通过首创公开宣告检察建议、抄送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更好地践行了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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