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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人民政府关于呈报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1-06 10:57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市长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落实情况,请予以审议。

  今年,市政府共收到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67件。其中,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49件,占73.1%,纳入计划并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8件,占12.0%;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10件,占14.9%。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市人大建议交办会议上提出的“五必须、三见面”要求,不断强化办理意识、明确办理任务,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解决实际问题,使今年的代表建议落实率有了明显提高,办理工作得到了代表们的普遍认可。

  下面,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将纳入计划逐步解决和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纳入计划并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建议8件,占办理总数的12.0%。

  1、金光哲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宠物管理的建议》(第15号建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13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我市将参照执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我市计划于202131月前制定完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我市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同时将加大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

  2、隋艳霞代表提出的《关于拆除棚改旧楼及清理建筑垃圾,提升乡村环境建设的建议》(第25号建议)。市住建局已完成对开山屯“八·一”宿舍楼40户、科技楼30户的搬迁工作,针对夫妻楼60户未搬迁居民,也已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商,尽早完成征收,对已完成搬迁的楼房加快制定拆除计划并清除建筑垃圾。同时,积极申请资金,做好开山屯镇棚户区改造收尾工作。

  3、母峰代表提出的《关于由林业部门协调批准天佛指山核心区修建避险车道的建议》(61号建议)。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文件要求,在本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中,市林业局已于今年4月将“三莫线”避险车道功能区调整方案上报到省林草局,把修建避险车道所占的林地从核心保护区调入到一般控制区,经省林草局同意后上报国家林草局,审批后将开始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由交通部门做好项目施工前准备工作。在此期间,市林业局继续配合市交通部门,加强国道三莫线长距离下坡路段管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孔维娟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河西社区门口停车难的建议》(第63号建议)。市住建局协同公安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勘查,经测量,沿铁路宽度仅为7米,为双向通行车道,且路边紧邻河西社区门口,如设置停车位将影响道路行车安全,并会引发交通拥堵问题,故无法设置停车位。邻近的世雅小区计划于2021年进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正在进行项目的可研立项、招投标、设计等前期工作,如条件允许,将在世雅小区内施划停车泊位。

  二、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10件,占办理总数的14.9%。

  1、孙文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安装老头沟镇文化村村路测速摄像头的建议》(第4号建议)。该道路属于县道,按照道路技术等级和通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该路段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公里每小时。为贯彻落实景俊海书记2018年全省旅游产业推进大会上提出的“对全省公路限速过低、隐蔽执法、以罚代管现象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省交警总队于2019年下发了《全省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要求每小时60公里以下的限速标志大幅减少,标志可以适当保留用于警告警示,但不可依此进行测速,不能录入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因此,应岩村到文化村路段暂不能安装测速摄像头。

  2、宋昕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完善龙井龙山村至延吉光新村道路的建议》(第21号建议)。龙山-光新乡道(Y004)全长9.5公里,始建于1990年,路面宽4.5米。市交通局已会同延吉市交通运输局和设计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由于此段道路位于山岭区域,坡度较大,急弯较多,地形复杂。考虑工程造价等因素,分别按三级和四级公路标准对该项目进行方案比选。通过比选,三级公路纵坡较小,占地较多,造价较高;四级公路纵坡较大,占地较少,造价相对较低。总体看来,该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并且需协调延吉市政府,依据现有的交通政策,难以实施。建议在“十四五”期间,待有相关政策支持后,加大推进该项目工作力度。

  3、许刚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慢性病门诊备案办法的建议》(第26号建议)。为进一步简化门诊慢病患者的审批备案程序,实现“零跑动”备案,市医保局将门诊慢病审批、备案权限下沉到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慢病待遇后,符合准入标准的患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直接办理审批、备案,无需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实现了“一站式”服务。2020年是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第一年,所有慢病患者需按照新的准入标准重新认定,今年已申请过门诊慢病的患者明年待遇是否要重新认定,或是哪些病种需重新认定、审批,有效期规定等省医保局尚未做出明确要求,市医保局将积极和上级医保部门沟通,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经过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但办理工作与新形势要求和代表们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办理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市政府将进一步改进措施,使承诺于代表的事项切实得到有效落实,以实实在在化解矛盾来取得各位代表的满意。

                             龙井市人民政府    

                            202012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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