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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19-12-12 09:24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市长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今年,市政府共收到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83件。其中,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51件,占61.5%,纳入计划并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24件,占28.9%;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8件,占9.6%。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市人大建议交办会议上提出的“五必须、三见面”要求,不断强化办理意识、明确办理任务,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解决实际问题,使今年的代表建议落实率有了明显提高,办理工作得到了代表们的普遍认可。

下面,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将纳入计划逐步解决和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纳入计划并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建议24件,占28.9%

    1、李建国代表提出的《关于修筑道路防水墙的建议》(第13号建议)。市水利局现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嘎呀河治理工程(含布尔哈通河)龙井市老头沟镇桃园护岸(含宝山河堤防)、永胜拦河坝—小马沟段左岸堤防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已由省水利厅批复,批复总投资1124.63万元,建设桃园段护岸1025米,永胜段堤防1988米。市水利局已对该项目组织工程招标,本月完成招标手续,并办理开工手续。

    2、付成彬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龙井市旅游资源的建议》(第14号建议)。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高标准编制《龙井市全域旅游规划》和《龙井市十四五旅游规划》,现已制定《龙井市文化体育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和《龙井市发展旅游民宿扶持办法》,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有望近期予以落实。市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对成立龙井市旅游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3、尹秀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岐阳水库建设周边居民需要异地搬迁的建议》(第16号建议)。经老头沟镇政府与岐阳水库周边居民协商,本次移民共涉及20户,其中两户同意易地搬迁,现已搬入新居,其余18户同意货币补偿,老头沟镇政府已经向市政府申请资金,待资金到位后一次性解决。

    4、王思强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第24号建议)。市工信局牵头制定了《龙井市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召开了全市重点项目及扶贫产业项目融资对接会,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对141家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31821万元。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开展市级领导包保重点企业、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地,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但受制于我市企业普遍规模水平不高,缺少一批科技创新力强、行业带动力强的税源龙头企业,以及地区经济发展规模小,市场经济环境落后,企业担保力不足等问题,导致小微企业难以获得更多有效信贷支持。下一步,市工信局将继续加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利用效率,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银企间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银政企”对接活动,实现信贷信息共享,有效促进企业融资进程,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5、许继承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第45号建议)。为实现人车分行井然有序,市住建局合理布局,实施市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截止目前,共新建1400余个停车位,缓解了因无停车位导致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更好的保障残疾人出行安全。对金缘府二期通往六道河人口文化园的通道台阶、文化广场正门的残疾人绿色通道进行升级改造,对江边市民公园(加油站一侧)绿道进行舒缓;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厕前新增残疾人绿色通道,在海兰公园、安民游园、刑警队后游园新建水冲式厕所,增加残疾人通道,方便残疾人通行使用,预计明年竣工并投入使用。今后,在新建公园、游园、广场道路时,市住建局将征求残联、交警部门意见,从设计到竣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全民参与,更好的开展残疾人绿色通道建设事项。

    6、孔维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梨花广场附近修建休闲驿站及设置导游图的建议》(第56号建议)。经市文广旅局积极与代表沟通,多次进行实地考察研究,计划重点推进位于海兰江朝鲜族民俗特色小镇的延边州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建设,建成后将成为承载着我市旅游线路营销、产品推介、导游导览、节点服务等多样化业态服务支撑功能的“旅游+服务”一体化旅游休闲驿站。海兰南栈建设项目明年将投入使用,旅游导览图以及旅游资源推介将成为我市旅游对外宣传推广的重要窗口。

    7、陈明玉代表提出的《关于龙井市工农路维修的建议》(第67号建议)。因工农路上有部分征收户未及时搬迁,致使道路工程无法正常开工建设,市住建局将加快推进征收力度,确保工农路2020年6月开工建设。对于市工农村道路两侧的建筑垃圾,已于2019年7月开始清运,由于部分房屋尚未达成搬迁协议,造成清运工作未全部结束,市住建局将加快征收力度,尽快达成协议,并清运全部建筑垃圾,还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8、郭福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安装路灯的建议》(第70号建议)。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计划2020年对17个老旧小区,80栋楼,22万平方米,3099户住宅进行改造,包括道路、绿化、亮化、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市住建局已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设计,明年将按照设计方案实施建设。

    二、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8件,占9.6%

    1、吴长江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镇区(小区路灯)的建议》(第9号建议)。2018年,市住建局利用涉农整合资金为各乡镇政府行政村安装了路灯,但根据涉农整合资金的使用规定,2018年负责的路灯工程只能安装在村屯中,不能安装到村屯与镇区之间路段。今后,市住建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代表反应的问题,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2、沈龙锡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山屯镇3公里之外边民生活补助的建议》(第29号建议)、隋艳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发放城镇边民生活补助的建议》(第37-1号建议)和金善花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三合镇三合社区不享受边民补贴的建议》(第37-2号建议)。为巩固边防,改善边境地区民生,促进边境地区稳定,2017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龙井市边民生活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边民生活补助适用范围为持农业户口的边民,而市财政局作为执行部门认真执行了此项办法。但是,近年来,随着“三保”等刚性支出逐年剧增,我市可支配财力已对“三保”产生了缺口,我市收支矛盾异常严峻,目前的可支配财力状况还不能满足此项建议,待我市财政形势渐好,市财政局会从新增财力中优先安排此项建议。

    3、于磊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开发93-1号楼墙面进行整体维修的建议》(第77号建议)。该楼于2012年至2014年连续3年列入暖房子改造工程,经社区多次入户征求居民意见,该楼居民大部分不同意改造,所以全市暖房子改造工程过程中,此楼未进行改造。城市开发93-1号楼(前进28组)火炕楼不属于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也不属于危房,所以无法纳入到棚户区改造计划。另墙体脱落问题,该楼建于1993年,因没有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以无法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后进行维修养护。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争取早日解决此问题。

    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下,在全市各乡镇政府和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但办理工作与新形势要求和代表们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办理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市政府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努力使建议办理工作让代表满意。

                                                                 龙井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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