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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兰江民俗生态园整体出售中的猫腻
  • 留言时间: 2020-07-13
留言标题:海兰江民俗生态园整体出售中的猫腻
留言内容:    我是龙井市炜烨娱乐有限公司法人耿旭。现将海兰江民俗生态园出售问题反映给您。我公司是2017年7月通过招商引资进入该园区。经证实,整个园区政府投入资金占投资比70%。但元永镇、王新、王华管理混乱,整个园区基础设施不配套,整体开发滞后,导致至今不具备正式开业条件。经查,今年该园区已以7000万的价格整体出售给龙井市汇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上述三人在出售整个过程中其行为本公司认为存在如下严重问题:
1.在今年5月2日航拍前,元永镇指使王新、王华等开始从园区拉走大量物质,属于藏匿园区资产。
2.王新、王华将他们在敦化投入的设备拉到园区冲账变现(现已经被新公司贴上封条),属于套取现金。
3.王新将易宝峰所欠个人资金一百五十多万元用园区外易宝峰持有的塑料大棚顶账变现,属于套取现金。
4.园区内原每年举办辣白菜节时所使用的的场地,每年都是用时建,过后再用垃圾覆盖,属于违法用地。
5.2017年本公司入住起,园区购买的物质多次出现丢失,属于严重管理混乱。
6.园区未出售前有三家企业:一是龙井市海兰江民俗生态园有限公司;一是延边海兰江畔国际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一是龙井市炜烨娱乐有限公司。本公司虽然属于小微企业,但是在法律地位上与已经出售的两家企业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然而,元永镇等违法操作之下,本公司被排除在外,未被纳入到收购之列,属于出售程序违法。
7.园区出售至今,本公司以及还有多家拖欠以及出售出去的年票无法履行等遗留问题未解决,属于遗留债务问题。
8.园区已经被新公司一一清点查封,园区内竟然还存在大量个人物质无法取回,至今园区内已经出售的两家公司都未公示或告知设备持有人。
    从投入园区资金比重可以看出,政府是真正园区资金持有者。实际情况看,政府投入资金部门,对整个园区资金使用审查不严格,严重失去监管,导致他们胆大妄为,敢于藏匿、套现、变现、坑害本公司合法权益等等违法行为。这次政府主导下的整体出售,是政府为盘活企业的积极行为,在出售过程中出现的该纳入债权债务的合法公司以及其他债权人被排除在外,是元永镇等刻意隐瞒,政府相关部门失察出现的问题。
    我市信访部门不要再推卸为是企业行为,因主导权是市政府相关部门。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本着从保护小微企业,维护各个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必须及时纠正上述三人的这种违法行为。我们政府也有法律顾问,责任主体是谁一目了然。因此请市长研究,切实纠正出售中的违法行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留言时间:2020年713日 16:08


回复内容:

您好,诉求人。经龙井市东盛涌镇人民政府与龙井市信访局联合了解情况如下:

1、该问题为双方企业在合作经营时产生的内部纠纷。

2、2020年7月9日(星期四)龙井市信访局已召开协调会议,双方企业负责人也已会面协调,龙井市海兰江民俗生态园有限公司建议龙井市炜烨娱乐有限公司走司法程序。因此,需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答复单位:龙井市东盛涌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0年7月14日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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