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龙珠寺问题
  • 留言时间: 2020-06-23
留言标题:龙珠寺问题
留言内容:本人于2018年4月17日参与龙珠寺项目,在承建单位的蒙蔽下导致本人经济损失共计77万余元。当发现龙珠寺存在诸多的问题下先后找民宗局,住建局,林业局,劳动局,信访局。最后在政府帮助下让承建商王凤海给我们偿还部分钱款。在2019年5月13日我与王凤海达成还款约定。相关部门也得到确认,如不解决龙珠寺前期钱款问题不许开工。可是王凤海多次失言失信,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之后多次找他,都无果而归。自2019年6月起,我先后去找龙井市政府4次 民宗局31次 劳动局4次 信访局3次。得没有得到结果。
恳请市长查清事实,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留言时间:2020年62315:37



回复内容:

您好,诉求人,经我局与王凤海沟通,王凤海承诺7月10日前予以解决。

答复单位:龙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答复时间:2020年6月29日 9:51


政府服务 字体-缩小 字体-复原 字体-放大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