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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7 14:49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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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龙井市加大力度治理非法卫星地面 接收设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龙井市加大力度治理非法卫星地面

接收设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局室,市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龙井市加大力度治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

 

 

 

 

 

龙井市加大力度治理非法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防止境外敌对势力的舆论攻击和文化渗透,维护边境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部门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加大力度治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有关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对生产、销售、安装、使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边境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

二、工作原则

结合龙井市实际情况,寻找流通渠道的源头,坚决抑制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在市区的蔓延,严厉打击私自乱接有线和危害有线电视设施的行为。加强宣传、加大执法力度,按照防治结合原则,使龙井市广播电视发展得到明显好转,并对完善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网络进行规划和部署,改进广播电视有线入户服务质量,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从而促进我市有线电视事业的正常发展,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查处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

(二)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经营业户,坚决堵住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源头。

(三)彻底清查居民小区、社区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责令拆除。

通过以上措施,切实加强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的管理,力争实现全面拆除我市居民个人和单位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健全完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管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领导小组

组  长:金桂英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金吉南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朴仁哲  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  员:李昭辉  市纪委副书记、督查室主任

金相吉  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邢杜丽  市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任敬荣  市公安局政委

韩文哲  市工商局局长

苑忠辉  市社管委主任

于海滨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张加强  市住建局副局长

金大洽  市经济局副局长

李浩市  610办主任

蔡宗范  老头沟镇副镇长

金雄健  东盛涌镇武装部部长

宋相雁  开山屯镇副镇长

孙玉江  智新镇副镇长

金龙    三合镇副镇长

韩金勇  德新乡武装部部长

赵海燕  白金乡副乡长

方俊市  文广新局副局长

姜军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龙井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分别负责综合协调和执法督查工作。

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方俊文广新局副局长(兼)

执法督查办公室主任:金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五、明确职责

(一)市政府为此次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牵头抓总、部署任务、检查验收,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市文广新局为此次治理工作的执法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安装和使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并做好查处工作的统计汇总。

(三)市文化广电部门负责调度、协调、汇总工作,并对完善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网络进行规划和部署。

(四)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清查和整治,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企业和个人,重点打击网上和黑市销售,从源头上切断流通渠道。

(五)市公安部门负责抽调警力,积极协助文化执法等部门打击生产、销售、安装、使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依法处理抗拒和阻碍执法的单位和个人。

(六)市经济局负责对生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企业严格把关。

(七)市610办和综治办负责查处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传播法轮功邪教的违法活动。

(八)机关党工委要动员机关所有党员、干部主动拆除自家的电视卫星接收设施并引导亲戚、朋友也自觉拆除。乡镇、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和上报,并对辖区内居民挨家挨户进行宣传,动员群众自行拆除。

(九)市住建部门负责落实吉林省建设厅、吉林省广播电视电影局200727号文件精神,将有线数字电视工程纳入住宅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内容。要求新建住宅有线数字电视的配套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纳入总建筑成本。

(十)市委督查室负责对全市各部门党员和干部拆除非法卫星情况进行督查,对在限期内未拆除的个人进行全市通报,并追究其部门“一把手”责任。

六、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4年2月-3月31日)。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计划,保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向全市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举报行为。市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规定,使百姓了解使用治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是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4月-9月)。对生产、销售、安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查处,重点打击销售、流通环节,使其无法在本辖区开展非法销售活动,在此基础上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安、住建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全市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集中连片整治。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2月)。对部门治理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及时通报整治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文件精神认真制定本单位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迅速组织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抓出实效。

(二)明确职责、通力合作。治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是一项长期且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提高效率,做好调度、协调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治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工作、加大整治力度。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百姓充分认识到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是非法行为,引导百姓主动拆除非法卫星接收设施。各治理成员单位要认清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始终保持高压治理态势,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四)吉视传媒集团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以便在专项治理期间提供有力保障。

 

 附:龙井市清卫期间办理入网和复机的优惠政策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

 

 

 

 

附 : 龙井市清卫期间办理入网和复机的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使用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维护市容市貌,确保百姓能够及时聆听党和政府的声音,在集中清理整顿非法地面接收设施期间(参照当地政府集中清理时间节点)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一、在清理整治活动期间,住户自行拆除并持整套设备(小锅和接收机)办理有线电视入网的,给予免收初装费政策,并免费为用户提供一台标清机顶盒,用户只需缴纳收视费即可正常入网,用户交回设备公司留存。

二、报停或欠费用户持整套设备办理入网的,免收报停期间需要缴纳的相关费用,直接缴纳收视费即可正常收看。

三、自行拆除的用户也可先办理有线手续,我公司上门售后人员在为用户办理安装时,将整套设备取走。

四、在集中整治期间,我公司可派人进行现场办公,为用户现场办理有线入网手续。

五、对老红军、抗日老战士、烈属或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家庭,持整套设备办理有线电视入网的,凭相关单位证明,免收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

六、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且属于民政部门救济对象中的特困家庭,持整套设备办理有线电视入网的,凭相关单位证明,家庭第一终端每月减免9元,按照16元/月缴纳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七、所有办理新装入网或复机用户配置的标清机顶盒,可参加新视家套餐550换高清机顶盒活动,并按照团购价500元执行。(订购节目赠送高清,不需要单独购买高清机顶盒)

八、对开发商未办理有线手续就销售的楼盘,办理有线电视入网不给予任何优惠政策,所有接入费用由开发商或用户自行承担。

九、对于集中清理整顿期间强制拆除的用户,办理有线电视入网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龙井市治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领导小组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分公司龙井管理站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