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市民的安居生活。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4月9日,龙井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讨论通过了《龙井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该《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吉林省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尤其对法律、法规中只作原则性规定的条款进行细化。
《细则》共计八章八十条,作为龙井市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该细则在行政管理体制、推行物业管理原则、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退出机制和维修基金等方面充分体现了龙井市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