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
2016-10-12 04:48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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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龙井市债务情况说明

  

为了规范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对全省各市县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财政负担能力和债务风险情况,经省财政厅批准,确定了我市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龙井市2015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132,058.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0,974.91万元、专项债务41,083.14万元)。

截止2015年末,龙井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79,307.04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22,282.74万元,占债务总额的68.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54,939.32万元,占债务总额的30.64%,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2,084.99万元,占债务总额的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