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吉林省龙井市老头沟镇一养殖场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发生后,我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根据国家农业部和省畜牧局专家指导以及省州党委政府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处置。目前,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近日,网络上流传名为“龙井市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老头沟镇大马村生猪死亡情况说明”和焚烧病猪的视频系虚假信息。 此次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我市对疫点区域三公里内全部生猪进行扑杀并与病死猪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非网络视频中焚烧的方式。 此类虚假信息易引发社会恐慌,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市公安局已对“龙井市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老头沟镇大马村生猪死亡情况说明”一文与九月份网上流传的异地焚烧病猪视频合并编辑虚假信息并在网络上传播的违法行为立案侦查。对利用互联网微信发布、传播违法信息者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惩,造谣传谣者将负法律责任。 互联网微信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的行为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在网络微信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无论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随意在网上发布、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