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分配明细的公示
根据州财政、州工信《关于印发延边州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延州财企〔2017〕2号)和《延边州2017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有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经工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8日至12月1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应,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联系人:李 平 联系电话:5038087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