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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局室、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十八届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龙井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附件:龙井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zip
2017年7月18日
附件:龙井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