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会议精神,倾力打造龙井市亲商、清商的服务环境,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产业升级,现将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举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有关机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和行使管理权、执法权过程中影响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的投诉举报。问题范围类别及主要表现如下:
1、服务态度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2、办事效率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私设门槛、推诿扯皮。
3、企业负担类:乱评比、乱摊派、乱收费。
4、执法司法类:乱检查、乱处罚,粗暴野蛮、吃拿卡要、有失公允。
5、政策诚信类:政策不落实、协议不执行、优惠不兑现、承诺不践诺,开门招商、关门欺商。
6、其它问题类:有关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情况反映和其它损害软环境问题。
二、不予受理范围
1、民间民事纠纷;
2、企业间经济纠纷;
3、劳动仲裁、居民拆迁补偿、保险理赔、国企改制;
4、对已生效司法判决、裁定不服;
5、治安刑事案件;
6、无关软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7、其它与经济发展软环境无关的投诉举报。
三、投诉举报方式
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遇到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问题,可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龙井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进行投诉举报。
公开投诉举报电话:12342、0433-5039819
软环境微信公众号:吉林软环境 电子邮箱:ljsrhj@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郑重承诺:坚持保密原则,为投诉者严格保密。对经查属实的问题,坚决做到有诉必办、有查必果、有错必究。
龙井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