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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02:58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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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法律援助中心喜获龙井市巾帼明星岗

  

2016年新伊始,龙井市妇女联合会在“三八”节来临之际表彰一批在“巾帼建新功、岗位争优秀”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龙井市法律援助中心喜获“巾帼明星岗”称号,此次获奖标志着妇联对法律援助中心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领域中开展工作的认可。

一、筑牢服务民生基础,撑起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伞

为扩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覆盖面,几年来,龙井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多方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网络。先后在各乡(镇)司法所、妇联、共青团、老龄委等部门建立了14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各街道社区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联络员在村屯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形成了覆盖全方位的妇女儿童维权网络。

 二、多措并举,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

一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针对妇女儿童在维权中相对弱势的特点,中心要求工作人员要耐心倾听妇女儿童的诉说,认真解答妇女儿童提出的法律问题,做到微笑相迎,百问不厌,热情相送,给妇女儿童以精神上的安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开辟了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通过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制、案件跟踪回访制、案件检查考评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建立了“四优”制度: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以公开承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指导,积极推进全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

龙井市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监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能,周密组织协调,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一是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树立典型,促进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

 四、注重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氛围

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法制宣传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方面努力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增强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一方面努力营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2015,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大型妇女维权类法律宣传活动5次,制作宣传标语7条,发放宣传单、便民卡3000余份,提供义务法律咨询400余人次,获得积极赞誉

 此次获奖,一方面体现了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肯定与认可,另一方也对中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做好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为建设“法治龙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