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贯彻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自10月份起,市财政局有针对性的选择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从检查情况看,被检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总体较好,会计信息资料基本真实、合法,会计核算如实反映了单位的财务情况。但是个别单位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往来款项未进行及时处理,长时间挂账。二是票据报销不规范,付款凭证缺少领款签收、发票无付款人名称或公章,违规金额95,300元。针对这些问题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作出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并与存在问题部门单位共同分析形成问题的主要原因、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性,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年底前,财政局将对限期整改的部门单位进行回访,协助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