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龙井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成功解决一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
  • 发布时间:2016-07-21 05:51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3日,龙井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徐某对于某装修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的投诉。该装修公司自2015年7月起,累计拖欠工人工资10万元。对此,我大队迅速展开调查。

经调查,该装修公司雇佣徐某等十余人,自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7月17日在龙井市东盛涌镇龙山村龙山老年公寓从事装修拆除工作,该公司曾支付徐某工人工资3.5万元。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查阅徐某提供的合同,其中结算表内显示拖欠工人工资6.5万元,且双方确认签字。在询问中,装修公司法人代表张某表示确实存在拖欠行为。根据调查情况,劳动监察大队对装修公司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装修公司对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限期整改。该公司于7月15日将拖欠工人工资6.5万元带到劳动监察大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将拖欠的工人工资发放到每位工人手中。


政府服务 字体-缩小 字体-复原 字体-放大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