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专项稽察情况通报〉的通知》(吉发改稽察﹝2016﹞569号)文件要求,龙井市发改局会同督查室、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稽查组,于7月7日-7月12日组织住建局、房产局、水利局等6个项目主管单位对24个2015年龙井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现场稽查。
此次稽查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进展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支付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四制”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时整改,确保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国家、省稽查组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