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龙井市财政局在全市乡镇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该工作结束后将实现全市范围内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
自2011年实施改革以来,龙井市市直129家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覆盖率达到96%。为扎实做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龙井市财政局先后制定《龙井市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龙井市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会计核算办法》、《龙井市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从目前改革进程来看,全市7个乡镇零余额账户的设置和内网连接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近期将正式启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在做好各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同时,龙井市财政局也把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监督、强化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改革工作的重点,为保障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