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立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建设标准?日前,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下发吉高法警[2017]1号关于印发《吉林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中,文件涉及的四项建设标准有三项来自于龙井市人民法院,对此,该院警务建设工作成为全省标杆。
近年来,龙井市人民法院从日常养成抓起,从点滴做起,本着“政治建警,业务兴警,规范用警”的整体思路,不断创新军事化管理,加强法警大队的内部管理,加快司法警务工作建设步伐。其中,不断加大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工作力度,根据警队任务性质和需要,认真落实了值班、值庭、押解、看管等各项规章制度,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加强司法警察体能及实践技能训练,不断强化处置突出事件、反恐防暴等实战技能演练,切实提高“敢亮剑”的临战心理素质和“会亮剑”的警务技能;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推进规范执法和司法警察职业化进程,同时坚持落实检查督察制度,以确保高质量完成警务保障任务。
创新法警规范管理机制,强化法警业务技能训练,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法警队伍。近年来,龙井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后荣获了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练兵达标单位、全省法院系统“优秀警队”等殊荣,并连续三年荣获“三等功”,多名干警荣获全省优秀司法警察、“个人三等功”等荣誉,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及全体法官干警的人身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