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特殊限制药品合理使用,减少基金流失,从而强化基金安全,2016年10月,我医保中心对全市定点医院开展特殊限制药品专项检查。
一、 利用网络监控系统软件监控规则对全市11家定点医院的数据上传进行基础筛选审核。对存在疑似违反《吉林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违规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的150多批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姓名和入出院日期及时下发到相关定点医院,让定点医院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涉及的医疗文书。
二、 做好监控疑点的实地调查核实工作。以医疗保险和医疗卫生政策规定、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药品说明书等为依据,到医院认真审核在使用骨瓜提取物注射液、依达拉奉注射液、丹参注射液、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等限制药品时有疑似违规行为的相关医疗文书,进而查实和处理限制药品不合理使用提高精确性。
三、 受理定点医院疑点调查情况反馈和申诉。充分发挥定点医院参与性,协助医保对疑点进行复核,进而提高违规行为判定质量。经过筛选、调查核实、反馈等管理流程最终确定15批住院人次为违规使用限制药品,并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追回超出限制药品范围使用所发生的统筹基金2600元。
我市医保中心结合本次专项检查,查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梳理管理制度,激发定点医院主动管理性,防范违规行为发生。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特殊限制药品使用,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