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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6 10:03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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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关于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的工作

  

 为加快推进我市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根据《吉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开展水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吉渔推字【2017】41号)、《吉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渔推字【2017】33号)及《延边州水产技术推广站关于开展水产品快速检测抽样工作的通知》(延州渔推字【2017】2号)的工作部署,龙井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的工作人员对我市大新水库进行抽样检测,现场抽取鲫鱼样品3条,借助吉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配发的快捡设备进行孔雀石绿、氯霉素、沙星类、磺胺类及硝基呋喃类的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从而确保了我市人民食用放心水产品,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