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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龙井市新冠疫苗接种安排的公告(4月7日-11日)
  • 发布时间:2022-04-07 10:40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根据我市新冠疫苗库存情况及市民接种需求,现将47-11日接种安排调整如下:

  一、接种对象

  3周岁以上在龙人员,不区分户籍。

  二、接种地点及时间

   

  三、注意事项

  1、前往接种门诊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3-17周岁居民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家长身份证、接种凭证。

  2、接种第二针条件:接种第一针满21天;接种加强针(第三针)条件:接种第二针满6个月的18周岁以上居民。

  3、北京生物、长春生物、北京科兴均为灭活疫苗,属于不同厂家同类同条技术路线疫苗,按照国家和省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可进行混合接种,既不影响保护效果,也不影响疫苗的安全性。

  4、接种疫苗期间,请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并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测温、扫码,接种人员之间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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