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陕西省疫情处于快速发展期,存在较高疫情外溢蔓延风险,形势严峻复杂,加之元旦、春节将至,又逢大中专院校学生放假、农民工返乡高峰,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严格、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陕西省西安市等重点地区来(返)龙人员请主动报备。排查日期(参考附件)以来从陕西西安、延安、咸阳、渭南,北京通州区,广东东莞,浙江杭州、宁波、绍兴等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地区来(返)龙人员,同阳性人员、确诊病例有过同时段接触的来(返)龙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配合做好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坚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景点、滑雪场、医院、药店、商超、餐厅、酒店、洗浴中心、体育馆等各类公共场所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扫码(吉祥码、行程码)测温、一米线间距、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疫情防控宣传、通风消毒等工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各酒店、宾馆、旅店、洗浴等住宿经营场所要主动排查陕西省等重点地区来(返)龙人员,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三、加强个人防护。目前国内疫情形势仍复杂严峻,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接种新冠疫苗,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人群聚集场所时要规范佩戴口罩。在日常生活中继续遵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进出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测温扫码、出入登记等。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要前往上述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龙后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备行程,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行程信息、瞒报病情等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导致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风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市疫情防控办24小时咨询电话: 0433-3259305 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