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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龙井市新冠疫苗接种安排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2-20 11:05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根据我市新冠疫苗库存情况及市民接种需求,现将1220-26日接种安排调整如下:

  一、接种对象

  3周岁以上在龙人员,不区分户籍。

  二、接种地点及时间

  三、注意事项

  1.前往接种门诊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3-17岁居民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家长身份证、接种凭证。

  2.接种第二针条件:接种第一针满21天;接种加强针(第三针)条件:接种第二针满6个月。

  3.北京生物、长春生物、北京科兴均为灭活疫苗,属于不同厂家同类同条技术路线疫苗,按照国家和省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可进行混合接种,既不影响保护效果,也不影响疫苗的安全性。

  4.接种疫苗期间,请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并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测温、扫码。

   

   

  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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