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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疫地区来(返)龙人员须主动报备
  • 发布时间:2021-10-21 16:08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通报多例外省游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目前疫情已涉及甘肃、宁夏、内蒙古、湖南、贵州、北京、河南等地。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醒广大市民,有以下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备,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一、10月3日以来途经内蒙古额济纳旗和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以及酒泉市金塔县;10月15日以来途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和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安宁区、七里河区;10月15日以来途经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锦丰路、帝京路、怡康路以及怡海花园相关区域);10月16日以来途经宁夏银川金凤区、兴庆区;10月17日以来途经湖南省长沙县和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10月18日以来途经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和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以及与近期官方网站新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程一致或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龙人员,要主动向当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宾馆报告行程,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和车站等交通枢纽要加强排查管控,严格落实测温验码,采取各种形式提醒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龙人员主动报告。三、外出旅游、出差、旅居归来后,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龙井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以免延误诊疗。四、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防疫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体育场、公交车、客运站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市疾控中心传控科:0433-3222410

市疫情防控办:0433-3259305

 


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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