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南京、湖南张家界等地本土感染人数持续增加,蔓延趋势仍未有效遏制,已扩散蔓延至全国多个省市,病毒溯源为德尔塔变异株,存在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为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密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疫情发生地来(返)龙人员(附表),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情况,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若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联系健康随访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市人民医院救治。具体管控措施如下: 中高风险地区:14天集中隔离,3次以上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14天居家隔离,3次以上核酸检测 疫情发生地:1.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2.无核酸检测证明的,需进行“落地即检”,检测期间采取集中隔离或单独居家隔离措施,并落实14天健康监测,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其中,对7月22日在张家界市魅力湘西剧场逗留过的来(返)龙人员,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二、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国务院”微信小程序),合理安排行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不前往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暑期旅游尽量在省内进行,暂缓出省旅游,减少出省旅游中的旅途感染和外省感染风险。必须到外省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龙前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并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三、加快新冠疫苗“全民接种”进度,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应接尽接”人群,须接种疫苗。请适龄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预约接种。按照全省疫苗接种统一安排,12-17周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将于8月启动,请密切关注最新动态。 四、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须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消毒、通风、限流等措施,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发现来自重点地区的旅客及时报告行业部门,按照行业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相应措施。 五、即日起,所有药店一律停止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及中成药制品,因此,需要购买上述药物的人员请前往市人民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购药。 六、广大市民要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七、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所有在龙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下属、家人、亲友,带动街坊邻居共同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