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商务部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根据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19〕19号)要求,结合我市《龙井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项目后续实施方案》,现针对物流快递包裹进行补贴,具体补贴事宜如下: 一、补助范围及标准 1、补贴范围及标准:对涉农的村镇(乡)办企业、鲜食产品企业(包括合作社、农场主体)给予快递补贴,每单补贴上限不超70%,每户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对涉农的村镇(乡)办企业、鲜食产品企业(包括合作社、农场主体)购买的用于产品打包、分拣、筛选等初加工设备给予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购买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补贴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申请材料: 1、申请补贴主体的证明材料:合作社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扶贫成效(如:用工、用地、分红或采销证明)佐证材料; 2、第三方快递企业证明材料:第三方快递企业提供有效的数据证明材料需包含保证材料真实性内容,并提供相关数据清单(清单内需明确地看出发件人、货物种类为农产品、快递金额、收件人等信息)纸质版,需加盖第三方快递企业公章; 3、申请补贴时间内快递发票复印件. (二)申报流程: 以上材料准备完成后装订成册(3份),报于龙井市商务局电商科进行审批。 三、申报要求 (一)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物流补贴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阳光实施,确保我市财政快递物流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农民得到实惠。 (二)严明纪律,加强监管。操作过程中,严禁虚报交易数、额冒领补贴资金。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严防弄虚作假,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并收回已发放的补贴。 (三)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鑫 联系电话:0433-3480009 联系地址:龙井市东山街6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