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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龙井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14    点击数:

        2013年,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市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公开公正、优质规范为主要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制定计划,稳步推进。 2013年,市供销社制订了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指出201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严格,做到年初有布置,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市社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利用机关每周四下午学习例会的机会,组织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市社政府信息公开所有制度,做到每人熟知、熟用制度,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三)加大力度,全面公开。明确一名具体负责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承办人或信息员专门发布信息,服务群众。市供销社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机关在工作日期间接受当面受理点,还积极采用延边日报、龙井电视台、中华合作时报、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2013年,市供销社公开发布政务信息5条。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延边日报刊登市社新闻报道 2篇,进一步向社会公开了供销社信息。 

    (四)规范操作,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市社结合实际制定了《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着力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标准化信息公开目录、建立行政职权行使规范、规范财政预决算、规范政务信息日常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力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上台阶,提升市社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     

    (五)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科室认真把关,重要信息市社领导审定后发布,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同志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工作开展落实有待加强。工作进展还不够快,发布的信息量有限。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制度建设需与时俱进。四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市社将继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牢固树立政府信息依法公开意识,在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同时,要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不得发布有违国家和法律禁止的信息。二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继续纳入年度考核之中。积极鼓励各科室多写信息,写出高质量信息,切实抓紧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10项制度,促使我社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始终坚持阳光施政,应公开的信息一定要公开,提供快捷便民服务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五是进一步完善市供销社门户网站,丰富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龙井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