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
  • 注册
  • 龙井市民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10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部署积极地开展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公开形式上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由主管领导亲自督促抓落实,贯彻落实各项保密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事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做到领导牵头、计划周密、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按照《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公开办下发的通知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工作动态类信息报送。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92条,其中,政务信息7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民政业务类信息1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5条;对涉及低保、救灾、优抚等与人民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件、决策和工作情况进行了依法准确、及时、全面的公开。

    (二)公开的内容

    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严格以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为着手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考评,并把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的现象。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一是不断完善公开形式。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将规章、规范性文件、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等,实现了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二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2、实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门户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局领导班子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牵涉民政方方面面的具体工作,是政策性、技术性、可操作性很强的经常性系统工作,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重点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于提高,应设立专职从事信息公开的人员。

    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二是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政工作,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三是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基础管理工作。配齐配强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不断加强民政部门公开工作,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

     

     

     

     

                                     龙井市民政局   

                                0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