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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龙井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龙井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井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办联系,联系电话:0433-5039881,传真:0433-3466111,邮编:133400,地址: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按照省、州、市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政府信息主动发布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36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服务内容、政府采购、部门预决算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按文件要求,在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查询系统,重新对我局的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内容进行梳理,并规范了相应网络链接,其中涉及一级事项7项,二级事项16项。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州、市文件要求,我局安排专人管理依申请公开,并每日登录网站查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确保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龙井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三是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主要做法有: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态化公开并进行实时更新。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制定了《龙井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制度》。2021年2月更新了我局政务公开指南,4月、9月更新我局财政预决算,7月发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11月更新我局权责事项共319项,12月更新我局公务员招考录用、机关简介。已发布履职依据6篇。

      “龙井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每星期发布我局政务信息,涉及公安政策宣传、便民利企活动、防电诈提示等,累计发布相关信息200余条。微博公众号累计发布相关信息40余条。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以及监督保障等基础工作。2021年7月,参加政数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录入培训会议,会上学习开专栏信息录入的具体要求。会后,审批办对我局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今年9月,参加政数局关于26个领域第一批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及系统录入的工作会议,会上学习相关要求。会后针对我局16项二级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并规范相应网络链接。最大程度上方便百姓了解户籍、身份证等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95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较为单一,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途径不多。是对新《条例》的理解掌握有待进一步深入,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深化。

      2022年,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开拓思维,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应用,推进互联网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各类优质平台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掌握积极参加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向优秀单位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入梳理政府信息, 提高公开的社会满意度。

      (三)持续贯彻落实《龙井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严把政务信息“准入关”,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龙井市公安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