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
  • 注册
  • 龙井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7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龙井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下载。龙井市公安局联系 电话:0433-3466118,传真:0433-3466118,电子信箱:18043309244@163.com,邮编:133400,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龙和路777号。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机构。龙井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措施落实,市公安局成立了龙井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书记崔京雄担任组长,成员单位为交警大队、户政大队、出入境管理局、治安大队、经文保大队、禁毒大队、网络监察大队、督察大队等市局各业务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侦审大队,具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对政务公开的相关职责进行明确分工,由办公室负责任务分解并推动落实,法制大队负责审核公开目录,市局督查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细化、量化,再分解到具体科室,形成“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保障力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今年来,为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龙井市公安局专门购置计算机、复印机、电子展板等硬件设施,并对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有效地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组织学习。组织政务公开各成员单位人员50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在交警大厅、出入境大厅、户政大厅LED屏幕上滚动播放1000余次,使每一位进入大厅办事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起到有效作用。

    二、完善制度建设

        (一)制定龙井市公安局政务公开目录。龙井市公安局确立了“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原则,组织协调各相关业务科室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了仔细的梳理,按照政府政数局的要求,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按政府政数局的要求编制了龙井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整理编制龙井市公安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安局自身工作特点,建立健全了龙井市公安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程序和依申请公开程序,联席会议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扎实开展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而开展的,龙井市公安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龙井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要求下,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牵头下,紧紧围绕公安行政审批工作,先后开展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只跑一次”专项工作,“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双公示”专项工作,政务信息公开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员库和信息库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

     0

     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7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4

     0

     0

    行政强制

     19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强化公开意识,坚持主动公开。通过建设、健全公开电子屏、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把着力点放在社会关注、群众期待的重要事项上,依法将公安工作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警务部署、法律法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内容详实、广泛,并使内容与栏目相对应,扩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加强警民互动,促进警民和谐。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加强警民互动交流,了解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期盼,增强工任务的针对性。推广“一站式”窗口服务模式,建立群众评价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构建方便于民,亲近于民的信息公开方式。

        (三)深化公开内涵,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走向深入,主动公开更多的便民利民的信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协调运行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使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果充分得到应用。

        (四)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形成准确、及时、全面、高效的履行政务公开责任的工作机制,使龙井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井市公安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