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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财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25    点击数:
     龙井市财政局2010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及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2010年将龙井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确定的主要任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龙井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管理、发布和上报。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市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完善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有效推进。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明确各相关科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健全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议、考评、反馈、监督检查、备案、年度报告制度、公示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
      三是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在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努力抓好《条例》的贯彻与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建立后,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们将信息公开范围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各科室、各部门,并要求各科室、各部门认真梳理填报本单位产生的各类信息,确保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更新,做到了及时、主动。2010年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22条。
        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充分利用市财政门户网、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对公众需要知晓的公开信息进行公开,有效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至12月底,暂无公众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本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关于不予公开信息的要求,主要是涉及个人隐私、属本单位内部文件和内部工作信息等属于《条例》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范围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按《条例》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免费向申请人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健全,制度建设得到了加强,公开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公开的内容也得到了极大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任务重,加之经验不够,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个别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对《条例》内容了解还不够全面、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积极,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工作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加强如下几点的工作:

    1、有针对性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薄弱环节的建设。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时间紧,对时效性要求强。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加快信息报送效率,做到定期报送,按时更新,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实效性和便民性,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宣传贯彻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有效的带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财政总体工作之中,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做到常抓不懈。

    3、建立科学规范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要求,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构建阳光政府中发挥更大作用。

     

     

    龙井市财政局

    二Ο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