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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言时间: 2020-12-28
留言标题:低保
留言内容:

低保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留言时间:2020年12月28日9:11


回复内容:

您好,诉求人。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书面声明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授权低保管理审批机关核查其家庭收入、财产有关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填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并按规定提交如下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和居住证明)及其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 

  3.疾病证明或残疾证明(仅患病者或残疾人提供); 

   4.家庭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证明和征地补偿费有效证明(仅被征地农民提供),等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433-3223746

    答复单位:龙井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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