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留言时间:2020年12月28日9:11
您好,诉求人。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书面声明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授权低保管理审批机关核查其家庭收入、财产有关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填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并按规定提交如下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和居住证明)及其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
3.疾病证明或残疾证明(仅患病者或残疾人提供);
4.家庭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证明和征地补偿费有效证明(仅被征地农民提供),等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433-3223746
答复单位:龙井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