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龙井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0-04-10 10:11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一、文件起草的依据和过程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龙井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向市直17个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均达成一致意见。拟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二、老旧小区总体目标及改造范围

2019年至2021年,按照“政府主导,共同缔造”、“民生为先,分类施策”、“注重长效,治管并举”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龙井市城市建成区内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2019年完成17个小区,22万平方米旧楼区改造任务,约3099户;2020年完成26个小区,42万平方米旧楼区改造任务,约5048户;2021年完成12个小区,8.5万平方米旧楼区改造任务,约1197户;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通过对老旧小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环境的整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及建筑物本体的品质提升,使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品质得到根本性改善,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改造范围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较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未达标、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以及2000年以后建成,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经评估确实急需改造的小区。

三、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步骤

(一)全面调查摸底,制定具体方案。

一是全面摸清底子。各街道、社区进行一次老旧小区全面摸底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2000年前建成小区的数量、面积、户数、居民改造意愿、违章建筑物等。二是居民提出申请。各街道、社区指导小区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时,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向所在街道、社区提出书面改造申请。三是制定初步方案。各街道、社区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小区实际,组织制定初步改造方案,报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改造方案包括改造项目设计方案(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弱电和消防设施应与全市规划设计标准一致)、投资估算、资金筹集方案、拆除违建物(仓库、私搭乱建建筑物等)、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机制及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内容。四是确定改造小区。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改造小区和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制定完成后,应在改造小区公示,经小区60%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拆除违建物等符合施工条件之后,报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进行施工。

(二)明确实施主体,精心组织实施阶段。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由市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对列入年度改造提质计划内的老旧小区要逐个建立改造台账,明确改造事项。一是以先地下后地上的集中改造方式推进整体区域,具体按照地下管线、地面硬化、小区绿化、亮化、其他基础设施、楼体维修提升的顺序进行改造。二是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工程实施。依托专业设计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做到“一区一规划”,方案科学合理。三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特点,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

(三)建立长效机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由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街道、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验收通过并签字确认后,移交管理。改造后的小区管理和维护应由业主自行负责,由街道、社区及小区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接一个、管好一个”。

四、落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机制。为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能顺利有序的推进实施,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日常工作管理,统筹推进工作实施,上报、调度工作进展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服务、督导考核等工作,形成合力,协同推进。

(二)简化审批程序。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道路提升工程不改变土地现状使用用途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对环境影响小,无需办理土地、用地规划、环评等手续,以方案审批代替行政许可。按照程序上报的小区改造方案,龙井市项目中心组织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批准。计划改造项目如涉及改变土地或房屋用途的新建、扩建小区配电室、换热站、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养老和教育用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履行必要的审批和建设程序,并尽可能简化手续,加快关联审批速度。

(三)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台账制度。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台账。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召集人,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总结改造提质工作经验,协调解决改造提质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建立工作专报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报送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四)强化资金保障。通过多渠道安排财政奖补资金,实现财政性资金统筹使用。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各渠道财政性资金及各类涉及住宅小区的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专款专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和各种新媒体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方法步骤、政策措施等。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发挥疏导、协调作用,引导居民树立大局观念,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

(六)严格督导、考核机制。一是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工作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和部门的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日常督查考核。二是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年末对各街道、社区和各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七)建立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同步建立小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等多主体参与的小区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协商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共同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相关文件链接:《龙井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政府服务 字体-缩小 字体-复原 字体-放大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