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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 实施方案》解读说明
  • 发布时间:2017-07-27 01:50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推进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建设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推动龙井市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现解读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批示,“东北三省经济发展出现困境,原因之一就是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不优”。据此,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吉发〔2016〕20 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对全市软环境建设的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要求,市委、市政府于2016年12月21日成立龙井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这次成立软环境建设领导机构,职责和任务与过去相比有很大不同,重点在于解决深层次的问题,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聚才集智的人才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真正做到招商中做保姆,落地后做助理,达产后做保安。

二、起草过程

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根据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和省、州、市“三抓”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反复研究拟定了本实施方案,并征求市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五次修改和完善,经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市委常委会上获得了原则性通过。

三、重点解读

本实施方案共分九个方面37项,涉及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制办、编办、市监局、工信局、政务服务中心等27个部门。

第一部分主要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对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龙井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部分主要围绕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分为加快建设“四张清单”“一张网”、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等四方面内容。涉及编办、发改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法制办、经合局、金融办、市监局、价监局等10个主要部门。

第三部分主要围绕依法行政,规范履职行为。分为清理规范现有政策性文件、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清理“涉软积案”等五方面内容。涉及法制办、编办、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价监局、政法委等7个主要部门。

第四部分主要围绕改进作风,优化政务服务。分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快“互联网+政务”建设、加强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质量等四方面内容。涉及市委宣传部、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各部门。

第五部分主要围绕完善信用体系,提高诚信水平。分为打造诚信政府、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全民诚信教育等四方面内容。涉及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发改局、金融办等5个主要部门。

第六部分主要围绕树立亲商理念,共建和谐政企关系。分为搭建龙井企业家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沟通交流平台、建立市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机制、建立帮扶解困机制、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五方面内容。涉及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经合局、工商联、工信局、法院、检察院、团市委、妇联、公安局、司法局、金融办、人社局等12个主要部门。

第七部分主要围绕完善激励机制,促进人才集聚。分为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搭建人才集聚平台、实施人才培养工程、落实人才服务保障等四方面内容。涉及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教育局、科技局等5个主要部门。

第八部分主要围强化监督问责,严惩不良行政行为。分为建立企业评议部门制度、建立软环境监督员制度、设立软环境举报电话和投诉平台、建立曝光和定期通报制度、强化追责问责等五方面内容。涉及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等3个主要部门。

第九部分主要围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分为严格考核奖惩、加强宣传引导等二方面内容,主要由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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