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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1-08 09:50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0〕3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

  《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我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打造便捷高效的“跨省通办”服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动“跨省通办”模式创新,持续推进“跨省通办”线上线下可办、好办。

  2020年底前,按照国家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统一部署,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资格证书核验、学历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等第一批5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聚焦我省发展需求,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区域通办”和特色“跨省通办”新模式。

  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社会保障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区域通办”“跨省通办”不断成熟,“多地联办”取得新突破,有效支撑吉林振兴发展,切实满足企业和群众的服务需求。

  2021年之后,按照国家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统一部署和要求,有序推动新生儿入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通办、联办服务定位更加精准,用户体验更加便捷,有效支撑区域振兴发展和跨省业务协同,全面满足企业和群众的服务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逐项梳理确定“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吉林省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清单》)中明确的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对接国家部委,依照《指导意见》和《清单》要求,逐项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按期完成《清单》事项的梳理入库和全省复用,确保事项逐一对应、基本要素统一、拆分颗粒度一致。通过《清单》事项标准化高质量支撑政务服务省内和跨省通办、联办工作有效开展。(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责任单位:中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级政府。以下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与本项相同,不再列出)

  (二)建立线上“跨省通办”服务渠道。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建设规范》,在“吉事办”计算机端和移动端建立“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按照国家“跨省通办”统一部署,分批分期纳入140项通办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跨省通办”服务入口,统一提供事项检索、办件查询、咨询投诉、好差评等服务。

  (三)设立线下“跨省通办”专窗和自助服务区。按照统一标准和规格,加快建立线下实体大厅“跨省通办”专窗和自助服务区建设。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在不改变各省(区、市)原有事权的基础上,推动“异地代收代办”,通过“收受分离”的模式,依托多方会商等机制,推动实现申请人在异地通办专窗提交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查和身份核验后,通过寄递等方式将材料寄到业务属地完成办理,相关结果也可通过寄递或者网络送达反馈给申请人。全程网办事项,由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辅助企业办事人员和群众在自助服务区完成申报。全面推动异地事项和全程网办事项线下就近办、辅助办,为老年人和儿童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人群提供便利化办事服务。

  (四)高质量推进“省内通办”和“区域通办”。加快构建平台统一、标准一致、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和一件事“多地联办”支撑政务服务“省内通办”高质量开展。以高质量“省内通办”助力“区域通办”更好展开,根据东北亚合作、东北振兴发展和哈长城市群区域发展等战略规划,聚焦区域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分类分批梳理“区域通办”高频事项,持续推动区域内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高频事项实现“区域通办”。不断扩展“区域通办”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动“区域通办”向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扩展延伸,有效带动区域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促进区域交流发展。

  (五)推动特色“跨省通办”服务有序开展。根据对口合作、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劳务、旅居、养老等服务需求,从线上全程网办服务事项入手,聚焦热点需求,探索开展特色“跨省通办”服务,对标《特色“跨省通办”任务清单》(见附件2),推动与相关省(区、市)在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劳务输出、旅居养老等多领域特色“跨省通办”服务开展合作,以公安、卫生健康、医保、社保、文旅、商务等事项为切入点,积极对接融入国内各区域发展增长极,不断提升跨省服务便捷度,为我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利化服务,全面提升我省政务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拓展“吉祥码”应用范围和领域,推动多码、多卡对接整合、跨省互信互任,有效支撑省内“一码通用”,积极探索跨省通用业务场景。

  (六)建立政务服务“多地联办”工作机制。结合实际,从省内人员、产业往来交流和毗邻省份、对口合作、劳务输入输出、旅游热点等多角度切入,全面梳理省内和跨省“多地联办”需求。其中:地域个性化联办需求,由各地政府负责推动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地联办”工作机制;全省共性联办需求,由对应的中省直部门负责统筹推动建立“多地联办”工作机制。依托国省两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梳理优化联办流程,推动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互认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有效减少申请人办理环节和跑动次数。

  (七)强化线上线下通办服务支撑能力。依托国省两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公共支撑体系,加快完善吉林省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及推广应用,加快统一身份认证对接、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电子印章互认互信、线上服务渠道入口统一,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安全、有效汇聚各类政务服务数据,不断提升“跨省通办”支撑能力,满足各地各部门“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的数据共享核验需求。加快全省统建的吉林省政务服务平台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行业分厅的应用推广,不断提升统建平台事项办理覆盖率,开展统建平台与线下审批办事业务系统的高效融合对接,依托统建平台推动通办平台统一化、流程标准化、渠道多样化,全面提升线上线下融合通办的公共支撑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抓实抓细。在工作推动过程中,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开拓创新、科学统筹,以务求实效的作风,多角度、多渠道做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

  (二)加强工作衔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部署和要求,抓紧协调对应国家部委、沟通相关省(区、市),明确省级层面的具体任务边界和特色“跨省通办”的具体任务内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形成实施计划,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做好与国家部委和相关省(区、市)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以“跨省通办”为目标,对标先进省份,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多地联办”和“异地代收代办”。自2021年起,每月月底前,各部门(本方案附件1、附件2列出的牵头单位)要将《跨省通办实施计划及进度情况汇总表》(模板下载地址:https://docs.qq.com/sheet/DZnNscEpZYlR0bnJC)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进行审核确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dianzizhengwuchu@jilinxiangyun.com。省政府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导。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专窗专区设立、设施设备、异地代收代办、材料邮寄等配套经费和场地等保障工作,积极探索通过服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等方式解决专业技术人员、专窗专区人员不足等问题,确保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相关工作举措按期落地施行。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官方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进行宣传解读,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在社会公众中广泛知晓,引导企业和群众体验“跨省通办”成果,积极鼓励多角度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要加强“跨省通办”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参与“跨省通办”人员的服务保障能力。

  附件:1.吉林省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2.特色“跨省通办”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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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图解《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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