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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政发[2017]13号——2017年龙井市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7-12-22 14:31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龙井市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1号)文件精神,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尽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发挥财政涉农资金聚集效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以年度贫困村退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产业项目对贫困村、贫困人口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一是源头整合,集中投入。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源头整合机制,把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集中用于精准扶贫。

二是瞄准贫困,精准使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主题“两不愁、三保障”,重点瞄准精准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三是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坚持用精准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把统筹整合机制落到实处。

二、整合范围、规模及投向

(一)整合范围

  全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严格限制在国办发〔2016〕22号规定的中央20项资金范围、吉政办发〔2016〕61号文件规定的省级25项资金范围、州级应当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及本级预算安排可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及投向

根据《龙井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龙井市整村推进规划》,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结合我市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及年度计划确定年度项目。同时在测算好本年度可统筹资金数额的前提下,区分类别,以轻重缓急排序,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

2017年,我市实际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为30540.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建设项目12728.1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411.7万元,其他项目401万元。

统筹资金具体投向如下:

1、安排种植业建设项目9项1296万元;

2、安排养殖业建设项目14项4858.1万元;

3、安排乡村扶贫旅游建设项目5项2814万元;

4、安排光伏产业建设项目1项1980万元;

5、安排加工业建设项目4项720万元;

6、安排农机合作建设项目1项250万元;

7、安排产业经营建设项目2项880万元;

8、安排信贷建设项目2项401万元;

9、安排农田水利建设项目9项2191万元;

10、安排乡村道桥建设项目14项3437.64万元;

11、安排机耕路建设项目4项489.4万元;

12、安排小流域治理建设项目15项3410.64万元;

13、安排基本农田建设项目3项1167万元;

14、安排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1项1132万元;

15、安排饮水安全建设项目1项3892万元;

16、安排危房改造建设项目1项1139.02万元;

17、安排农村室内改厕建设项目1项400万元;

18、安排贫困林场建设项目1项83万元;

三、整合实施流程

(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项目操作程序

一是指标报送程序。财政部门收到上级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指标文件后,第一时间告知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下达指标情况报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通过后,财政部门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时拨付年度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

二是确定实施部门和责任部门。根据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实施部门和项目责任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并做好项目材料归档工作,要主动承担项目管理与监管责任。

三是资金管理。整合资金要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方面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工程建设投资标准、定额和相关规定。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后,针对筛选出的项目分配资金。同时,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及监督要严格按照《龙井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是项目时间进度。项目完工时限原则上当年完工,因不可抗力或工期较长项目,无法按时完工或延期完工的,及时向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文字说明,经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作出相应决定。

五是改变用途情况。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资金或项目时,实施部门和责任部门将调整申请报至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经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办理调整或变更手续。

  (二)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后,由实施部门和责任部门申请验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计划执行情况、建设任务、质量标准、绩效等方面进行验收。

(三)绩效考评

  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对实施部门和责任部门前期工作、项目实施、项目质量、资金管理、组织保障、舆论宣传、成效、违规违纪等方面进行绩效考评,重点查看项目在脱贫攻坚中带动成效,基础设施的改善等。行业部门整合工作不力的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确保全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四、整合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称为“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崔京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资金整合的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和落实,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工作职责

扶贫办负责扶贫规划,建立项目库,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制定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绩效评价,加强媒体宣传。

发改局负责指导扶贫规划的完善和调整,协调做好项目前期及立项工作;

财政局负责整合资金测算编制,项目资金的安排、拨付与管理、决算评审,资金政策文件、资金管理制度等进行公示,上报相关数据及参与项目验收:

交通、水利、国土、农业、林业、环保、民宗等部门协助项目实施部门和责任部门做好立项工作及行业指导,部分职能部门参加验收;

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项目的违规违纪的监督;

项目实施部门、责任部门负责可研、环评、水保、设计、招投标、组织实施、项目监督、验收,项目公示和报账支付工作。

(三)科学编制脱贫攻坚年度项目库

扶贫办会同行业部门围绕《龙井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结合脱贫攻坚实际,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合理编制项目库并根据项目类别科学论证后,报至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审核。拟建项目材料需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计划、时间进度、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带动的贫困人口、是否贫困村、村乡两级研究项目书面材料、公示等,产业项目在此基础上需提供预计产生效益及分配方式。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建立整合资金年度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将及时根据政策与形势变化予以调整和充实。

(四)推进项目资金信息公开

将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经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审阅后,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带动贫困村、贫困户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整合工作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协调机制。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召开工作例会。各涉农部门要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部门职责分工,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并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报告。

二是加强规划衔接。扶贫办要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各涉农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行业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完成脱贫任务。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纪检、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统筹整合和盘活存量情况、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等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

本方案未尽事宜,在具体执行中,以补充的形式予以完善。

附件:1、龙井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2、龙井市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统计表

  

 

 

 

 

 

 

 

 

 

 

 

 

 

 

 

附件1:  

龙井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权大杰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唐振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朴日路  市政府副市长

                崔京花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雄铉    市林业局局长  

        昔永洙  市监察局局长

        俞东根  市审计局局长

        丁元海  市发改局局长

        金龙山  市农业(畜牧)局副局长

        王志国  市水利局局长

        李学春  市住建局局长

        崔海松  市国土局局长

        刘国前  市环保局局长

        丁  宁  市交通局局长

        韩博文  市扶贫办主任

        延林春  市民宗局局长

        张哲云  市旅游局局长

        金成勋  市卫计局局长

        朴文哲  市教育局局长 

                罗松花    市文体局局长

        秦绪峰  老头沟镇政府镇长

        李莲花  东盛涌镇政府镇长

        姜 泉  开山屯镇政府镇长

        韩晓光  智新镇政府镇长

        朴虎范  三合镇政府镇长

        李龙燮  德新乡政府乡长

        李永学  白金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崔京花兼任,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的制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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