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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政办发: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龙井市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7-05 14:27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龙井市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系,提高精细化治理能力,根据《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工作要求,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细化城市管理标准,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手段,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为目标,综合运用标准化、智能化、法治化、社会化手段,努力实现城市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管理,逐步建立管理目标科学、责任分工明确、管理流程清晰、工作要求具体、运作机制高效、考核评价有力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不断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到2020年末在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精细化管理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高位监督的协调指挥机制。为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引领作用,建立高效的工作协调平台,调整完善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各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决策机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审议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审查城市管理中各部门和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机构。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和牵头落实的职能,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问题发现、任务派遣和监督考核,从而形成政府统一调度指挥,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引领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用精细标准推动精细管理。按照规范、服务、便民的要求,坚持精细化、定量化、具体化的原则,研究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系列标准,作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执行等各层面的工作指南和执行依据,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要有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管理流程、相关标准以及量化指标等内容。具体量化指标应当在职能部门可以实现的范围内确定。 

      (三)建立数字化城市监督管理平台。数字化城市监督管理平台是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的决定性因素。要按照城市管理的静态与动态两方面属性,实施城市部件和事件管理法,量化城市管理对象,整合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监控、市长公开电话等公共管理服务系统资源,综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高效能、全覆盖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构建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处置、评价闭环系统,增强城市管理问题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解决的能力,从而有效支撑城市精细化管理模式的运行。开发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平台或城市管理手机APP,并接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畅通市民实时反映身边城市管理问题的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具体工作 

      (一)市容市貌精细化。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组织开展经常性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确保不出现出店占道经营、乱扔果皮纸屑、一店多牌、乱贴乱挂、私划车位、挤占盲道和散发张贴野广告等现象。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形成规范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实现“无缝化”管理。对城区主次干道和重要公共场所实行严格的日常巡查制度,要做到公共设施整洁完好,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规范,车辆停放规范、朝向一致,公交站点井然有序,由被动应对问题变为主动发现、解决问题。(牵头部门:市城管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社管委、市公安交警大队) 

      (二)环境卫生精细化。健全完善道路保洁、机械化清扫及公厕、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维护管理的标准制度,强化保洁日常精细化管理,加速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加大设施管理力度,提高人工与机械化作业协调配合能力。大力推广以道路为载体的市政道路、绿化、环卫一体化综合养护作业模式,深入推进以机械化联合作业为特征的城市深度保洁。开展卫生死角清理行动,清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各类工地等区域的积存垃圾、杂物,全面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卫计局、市城管局、社管委) 

      (三)便民市场精细化。开展农贸便民市场、早市和夜市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总结管理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管理。在市区设立的早市和夜市要在划定区域和规定时间内进行经营,不得乱设摊点、扩大经营区域及超时经营,保证经营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要基本实现经营秩序优良、食品质量安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的目标。(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大队) 

      (四)市政设施运行精细化。加大市政设施维护投入,加快老旧破损道路改造,提高日常养护维修水平。完善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等制度。及时更换破损的各类井盖、雨水井箅,修补坑凹路面,整修主干道两侧人行道破损地砖和道牙,定期清洗维护道路上所有标识标志。实施城市河道、水系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城市排水管理,严控私接私排、雨污混流,保障排水管网通畅、排水泵站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城市汛期安全。加强道路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确保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照明设施完好。建立落实协调机制,加强对社会管线单位井盖设施和产权、职能存在交叉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供水、供热、天然气管道,保障市民生活需求。(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供电服务中心、市供电公司) 

      (五)交通秩序精细化。结合城市道路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停车场建设,最大限度施划停车泊位,适时开放沿街单位封闭停车场,拓展停车空间,缓解停车难问题。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确保机动车按规定区域和标准停放。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从严查处机动车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和流动经营摊贩。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或在沿街店铺门前划定区域,施划标志标线,确保摆放整齐、方向一致、不占盲道。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确保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市场出入口、校园周边无非法营运车辆。科学设置交通信号、标识标线、隔离设施,建立方便市民快捷出行的公交系统。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行为,保障交通路口通行顺畅,避免车辆拥堵。对影响交通的降雪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清运,减少交通运行压力和阻碍。(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大队) 

      (六)园林绿化精细化。实行城市园林绿地分级管理,推动绿地养护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全面推进“全覆盖、全时段”养护管理模式。进一步细化规范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加强各类绿地的养护管理。优化城市公园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布局,构建绿道系统。拓展城市绿化空间,鼓励发展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探索在城市重要街路、广场建设立体花坛、绿化雕塑。实施裸露土地绿化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全面消除城市裸露土地目标。(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房产局、社管委) 

      (七)门头牌匾精细化。城区沿街门店,门头牌匾统一设置、整齐美观、用字规范(牌匾必须有朝鲜语,横牌匾朝鲜语在上、汉语在下,竖牌匾朝鲜语在右、汉语在左,朝鲜语不得小于汉语)、手续齐全,禁止一店多牌和乱贴乱挂现象。(牵头单位:市民宗局、配合部门:市城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局) 

      (八)户外广告精细化。严格落实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加强户外广告的日常维护,保持设施的安全、整洁、完好。加大城管执法力度,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维护良好的户外广告市场秩序和城市容貌环境秩序。开展机动车辆车体广告集中整治工作,基本杜绝不规范设置问题,严禁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通过交通工具发布户外广告。(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市城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社管委、市公安交警大队) 

      (九)路牌门牌精细化。按照路牌和门牌设置规范要求,加快设置新建道路的路牌门牌,及时重新规范设置改造升级道路的路牌门牌,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更正路牌门牌设置不规范的问题。(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社管委) 

      (十)建筑垃圾精细化。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日常监管,入场建筑垃圾要及时推平碾压。强化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管理,运输车辆驶离现场时应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严厉打击渣土车无核准手续、不密闭运输、沿途遗撒、私拉乱倒、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房产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大队)  

      (十一)架空线缆精细化。规范设置和整合街路小区各类线杆架空线网,拆除废弃线杆及废弃网线,加大架空通信线缆入地改造力度,消除城区内线缆垂挂、掉落现象,美化空间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供电服务中心、市供电公司) 

      (十二)小区物业精细化。小区公共区域设施整齐、无损毁,道路无坑洼,无占绿、毁绿现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桶清洁、分类有序,楼道内无堆放物品,无乱贴乱画,无饲养家禽、放养宠物现象。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不堵塞消防通道。落实房屋装修申报登记、备案制度,划定生活、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并及时清运,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无序装修、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通报有关执法部门。划定专门区域,设置必要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定期清洁维护。(牵头部门:市房产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城管局、社管委) 

      (十三)施工现场精细化。制定建筑工地围挡(广告设施)设置标准,按照“先围挡、后施工”的基本要求,未封闭围挡、出入口未硬化、未配置冲洗设备的建筑工地一律不得施工。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时间及噪声规定,确保施工现场无污水外流、物料外溢、尘土飞扬,不得发生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和运输液体、散体货物遮盖不严造成遗撒等现象。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全面排查并依法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净化城市发展空间。(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大队) 

      (十四)污染管控精细化。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管控,严查不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烟排放不达标行为,规定禁止露天烧烤的时段和区域,并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建立噪声源头管控、常态监管的工作机制,强化对生活、商业等噪声的技术监控,分类采取措施进行管控。(牵头部门:市城管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社管委) 

      (十五)城市亮化精细化。加强功能灯日常维护,确保路灯亮灯率保持在98%以上。加大无灯街巷改造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夜景亮化提升工作,打造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效果。(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供电服务中心、市供电公司、社管委) 

      五、实施步骤 

      从2018年到2020年,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召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动员大会,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在7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二)全面落实阶段(2018年8月至2020年5月)。各相关部门按照分解的工作任务,全面展开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并按照总体时间安排,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开展阶段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定期向市政府汇报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各相关部门对照精细化管理有关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巩固提高,防止出现反复回潮现象。对仍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制定进度表,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各相关部门对精细化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领导小组将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并结合日常检查和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向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开展各项工作,探索创新解决疑难问题的新方法,宣传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主抓作用,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配合部门,并加强各项具体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配合部门必须增强大局意识,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按照牵头部门要求,对照所担负的具体任务,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各配合部门及时将相关材料送牵头部门汇总,各牵头部门每月初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以人为本,人性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改善城市建设发展环境和市民群众生活居住环境。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办法,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实行人性化管理,既要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又要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广泛宣传,共同参与。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跟踪报道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引导群众增强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城市管理意识,自觉遵守市民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 

      

    龙井市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金 勇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学春 市住建局局长 

          朱虎石 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 员:史成忠 市委办公室主任 

          罗京善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成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海滨 市法院副院长 

          孙 颖 市信访局局长 

          金 虎 市司法局局长 

          刘国前 市环保局局长  

          丁 宁 市交通局局长 

          王志国 市水利局局长 

          金成勋 市卫计局局长 

          文 涛 市公安局政委 

          延林春 市民宗局局长 

          李浩哲 市民政局局长 

          李昭辉 市工信局局长 

          李 彬 市商务局局长 

          于春江 市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简中军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东来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崔 一 市规划办主任 

          姜国臣 市供电公司经理 

          孔繁辉 市供电服务中心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朱虎石兼任,各相关部门确定1名同志为办公室组成人员,负责具体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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