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 任命: 崔京花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李雄铉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朴文哲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 罗松花同志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局长; 刘国前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洪斌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黄敏虎同志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待分配); 崔京花同志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朴仁哲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牛序亮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石元东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刘国前同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请予以审查。 龙井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