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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0 06:42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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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五项措施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龙井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障物业服务管理的正常运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龙井市采取五项措施,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出台《龙井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经过多次向市人大、和市政协征求意见并修改后,在市政府第17届13次常务会上审议通过,规范了全市物业管理。二是组织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会上,与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2014年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工作承诺书,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龙井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检查评比活动的通知》。三是制定了《物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标准》。以《评定标准》为依托,采取定期、不定期形式对各小区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拍照记录,对限期不整改的记入不良行为黑名单。四是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素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专业人员参加物业人员上岗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五是建立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和考核体系。把日常物业服务行为与项目评优、企业信用等级挂钩,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形成业主、主管部门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机制。对平常投诉多、业绩差、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的企业进行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降低其资质直至取消其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