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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启动国家临储玉米收购工作
  • 发布时间:2015-01-19 02:53 来源:延边晨报龙井新闻

  

近日,记者从龙井市粮食局了解到,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今年国家对东北地区将继续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龙井市已于去年12月中旬启动了国家临储玉米收购工作,全市具备收购资格的企业为龙井国家粮食储备库、龙井市延东粮库和龙井德新粮库三家粮库,此次玉米收购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据了解,此次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1.12元/斤,相邻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生霉粒含量应控制在不超过5%,超过5%的,不得作为国家临储玉米收购。按照以质论价、平均扣量与扣价基本相当的原则,对生霉粒含量超过2%不超过5%的玉米将原扣量方式调整为累进扣价,超标多相应扣价多。即:玉米生霉粒含量超过2%不超过3%的,扣价1%;超过3%不超过4%的,扣价3%;超过4%不超过5%的,扣价6%。    

为保证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龙井市粮食局已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多次深入企业进行粮食收购监督检查,严防“打白条”、“转圈粮”、低收高转、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注重加强安全生产,规范施工、严格管理,严防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此外,龙井市内还有9家民营企业也进行秋粮收购,农民可进行选择性售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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