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作为加快推进全市生态市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途径。
2013年,龙井市65个行政村中有54个行政村被定为连片整治项目村。项目总投资额3185.05万,其中国家资金1583万元,省配套资金79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97万元。项目内容包括:建设54个饮用水围栏、54个饮用水源地标志、15个堆肥场、54个垃圾收集暂存分类站,购置垃圾运输车54台、垃圾收集车106台、农用四轮车18台,垃圾箱2375个、铲车54台。
目前,土建工程全面竣工、车辆全部发放到项目村。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果,确保已建成的治理设施有效运营,并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龙井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龙井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施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今后,龙井市将认真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清运模式,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广大村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