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市民转变消费观念,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龙井市政府投资10万元,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奖励资金。
消费者到启用可追溯系统的商家购买食品药品时,可以索要食品药品可追溯票据,在集齐20张、50张、80张票据后,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票据到龙井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进行审核,核准后到该局财务科可兑换10元、30元、50元现金不等,该活动将持续到10万元消费奖励资金发放完毕为止。
今年,龙井市预计完成安装食品药品可追溯系统1182户,其中,非营利性集体用餐单位51户,营利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1131户,覆盖率达到75%。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90家签订了可追溯系统安装协议,267家完成了设备安装,139家已开始正式运行。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推动龙井市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