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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7 02:38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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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为农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

  

龙井市财政局拨款150万元,为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生活补助金,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今年,吉林省对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扩大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龙井市乡镇和农村中小学,及教学点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在岗教师,可享受“2016年国家级贫困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补助”。为了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生活水平,龙井市财政局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争取到“2016年国家级贫困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补助”资金120万元,龙井市地方财政配套30万元,共计150万元,为乡镇、村及教学点教师每人每月发放300至500元的生活补助。目前,该项资金正在陆续发放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