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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9 05:56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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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室外普法电子屏幕在龙井市建成并投入使用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遵循“依法治国”的路线方针,扎实推进“法治龙井”进程,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近期,龙井市司法局建成了全市首个以普法为主的室外电子大屏幕并正式开始播放普法内容,每天通过普法大屏幕向市民进行普法宣传。

去年年末龙井一广告公司在市标广场设立了全市首个电子大屏幕,龙井市司法局抓住有利时机,主动与其主管广告传媒公司协商,租用该公司的电子屏幕向市民播放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媒介,通过一年的时间,得到了全市百姓的认可,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普法效果。但由于是租用屏幕,会带来一些诸如播放时间短、连续性差、费用高等弊端,针对这些情况,今年龙井市司法局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建成了一个长8米高4米的全彩色电子大屏幕并专门用于普法活动。

电子大屏幕建成后,针对龙井市为少数民族聚居地,朝鲜族人口比例高这一特点,宣传内容进行双语播放。播放内容突出宣传宪法,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并增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龙井普法微信平台推广等内容。

今后,龙井市司法局将充分利用这一普法窗口,针对阶段性普法重点和百姓需求,定期更换普法大屏幕的宣传内容,切实做到司法为民,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法制观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