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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4 00:22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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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完成“省级文明单位与农村行政村结对共建”活动对接工作

  

7月1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英斌一行在延边州文明办主任于杰,中共龙井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主任金桂英,龙井市人民法院院长金镇的陪同下来到德新乡石门村,开展省级文明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共建活动,实 地了解石门村脱贫攻坚面临的难题,为该村脱贫攻坚、农村文明程 度提高出谋划策。

当天,张英斌等人深入村屯,实地了解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情况。随后,在召开的座谈会上,张英斌等人还详细了解了石门村的基本情况,询问了该村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村部老旧需要重建,村容环境需要亮化、绿化、美化……张英斌问的详细,村党支部书记回答的诚恳。张英斌表示,省高级人民法院做为第四轮“省级文明单位与农村行政村结对共建”活动的一员,有责任、有义务帮助石门村尽快脱贫致富。回去后,他将详细向主管领导汇报石门村的相关情况,根据该村实际情况制定扶贫方案,针对该村经济发展所需,多跑腿、多协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帮扶政策,帮助该村解决一些实质性问题。

据了解,2002年以来,省文明办在全省先后开展了四轮“省级文明单位与农村行政村结对共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的提高。此次在2013-2015年度省直省级文明单位中开展与贫困村共建精神文明主题活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和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活动通过组织教育培训、提供文体服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进乡风文明、完善基础设施、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等形式,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不断创新共建方法,切实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